在古人看來,“高薪”對于“養廉”是必要的。但是也同時看到“欲是深淵”,如果缺少道德教育,“高薪”不僅不會達到“養廉”的效果,還可能走向驕奢淫逸。《群書治要》是中國傳統治國理政思想的精粹,對當前熱議的“高薪養廉”問題論述深刻,可為我國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借鑒。
《群書治要》是中國傳統治國理政思想的精粹,對當前熱議的“高薪養廉”問題論述深刻,可為我國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借鑒。
《群書治要·墨子》中記載:治國之人,都希望使國家富裕、人口眾多、民心安定,但是卻難以達成。就是因為治國之人,不能以“尚賢使能”的原則來辦理政治。他們沒有認識到,國家的賢良之士愈多,社會風氣就愈淳厚。所以領導者的任務,就是要得到眾多的賢才。要得到眾多的賢才,就要讓這些人富裕起來、受到尊敬,讓他們處于高貴的地位、受到贊譽。所以古代圣王治國理政奉行這樣一句話:不讓不義的人富裕,不讓不義的人尊貴,不親愛不義的人,不接近不義的人。
《群書治要·韓詩外傳》中記載:宋燕在齊國做宰相,結果被驅逐。回來之后便招了門尉陳饒等二十六個人說:“諸位大夫,有誰愿意和我一起去投奔其他諸侯國呢?”結果陳饒等人都趴在地上,無人答應。宋燕嘆氣道:“太可悲了!為什么士大夫容易獲得,但卻難以使用呢?”陳饒回答說:“并不是士大夫容易獲得,而難以使用,是您不能夠正確地安撫他們。您給士人的薪俸,只有三斗的黍稷。結果他們養家糊口都不夠,但是您家的野鴨、大雁卻有吃不完的糧食,這是您的第一個過失;您家果園種滿了梨子、栗子,后宮婦女用這些果子互相投擲,但是士人卻從未嘗到過一顆,這是您的第二個過失;您家的綾羅綢緞,華麗地裝飾在廳堂之上,隨風而破敗,但是士人卻不能用它做衣服的滾邊,這是您的第三個過失;錢財是君主您所輕視的,而生命是士人所重視的。您連自己所輕視的東西都不能付出,卻希望士人能夠付出他們所重視的東西,這就好比您制造的軟質而不鋒利的鉛刀,卻希望它能夠像名劍干將那樣鋒利,豈不很難辦到嗎?”
可見,尊敬賢才,給予其足夠的俸祿使其過上體面的生活是基本要求。《群書治要·傅子》中也說:想要治理好國家的人,誰不希望官吏都很清廉呢?但是不知道怎樣使官吏清廉,而一味地要求官吏清廉,這就像是攪渾了的水源,卻希望水流清潔一樣。
至于如何使官吏保持廉潔,《傅子》里做了一個比喻:即使像伯夷、叔齊這樣廉潔的人,讓他們任官做事,但是給他們的俸祿卻很微薄,他們既不能養活自己,也難以奉養家人,結果必定會導致他們營取私利。從孝道而言,他們的做法無可厚非,因為骨肉之道不能虧失。但從國家法制的角度出發,營取私利又觸犯了刑法。這樣他們會處于兩難的境地,久而久之就會對君主滋生怨恨。怨恨心一產生,仁義的道理也就衰落了。
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對這種情況做了更形象的比喻:對于俸祿不足的官員而言,希求他們奉公執法就像是“渴馬守水”“餓犬護肉”一樣困難。雖然世間存在著有傲骨、夠清廉的人,但百中難覓其一。僅憑道德修養的約束,不能夠使所有官員潔身自好。圣王都必須明白這個道理。因此,國家必須給官員豐厚的俸祿,以防止其不必要的貪心。貪心止住了,為官者便不會與百姓爭利。歷史上晏子就是明顯的例子。晏子做宰相的時候,他的俸祿足夠養活五百家的人口。也就是說,他的俸祿對于自己及家人維持體面而有尊嚴的生活綽綽有余,因此他不必去貪污受賄、以權謀私。故而,首先要解決官員經濟上的后顧之憂,才能使他心無旁騖,安心于本職工作,為國為民竭忠盡智。
《群書治要·袁子正書》也提出,假如官吏的俸祿很厚重,他們靠俸祿便可以奉養自己,那么就沒有必要去與民爭利。“無求于民,奸軌息矣”,如果對人民無所求,作奸犯科的行為就不太可能產生。而且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因貪污受賄失去官位,就會付出相當大的代價,得不償失,官員也就不會輕易權錢交易了。
通過“高薪”達到“養廉”之目的,必須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。
首先,用人之君必須修明道義,尊賢使能。在古人看來,真正的賢德之人(如顏淵、諸葛亮、文天祥等)并不會徒慕高名厚祿而來。要招致這樣的賢者,用人之君必須首先有道德,修明禮義。《群書治要·三略》中講道,“有清白之志者,不可以爵祿得;有守節之志者,不可以威刑脅。故明君求臣,必視其所以為人者而致焉。致清白之士,修其禮;致守節之士,修其道。而后士可致,而名可保。”這也是《周易》上所說的:“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。”
其次,確立“爵非德不授,祿非功不與”的選人標準,確保所用之官為賢能之人。
《群書治要·傅子》說:封爵授祿,是國家權力的根本,也是實現寶貴的正路,不能不予以重視。既然如此,就應做到“爵非德不授,祿非功不與”。即無德的不授爵位,無功的不給俸祿。這兩條規矩確定了,那么賢良之士不敢以微德接受高貴的爵位,敬業的臣子不敢以微小功績接受重祿,何況無德無功的人,怎敢以虛假追求爵位和俸祿呢?建立爵祿的原則既已確定,就一定要公開選用合適之人并予以重用。品德高尚,功勞大的人,授予重爵高位,享受厚祿高官;德行淺薄、功勞少的人,授予低爵小位,享有薄祿低官。這樣,就保證了德才兼備的人出任領導位置。
再次,“除無事之位”“并從容之官”,精簡機構,減少官員的數量。
如果機構重疊、官員位置很多,導致很多官員人浮于事,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增加官員的俸祿,就必然會加重人民百姓的負擔,人民對“高薪”的舉措就會產生不滿。所以“高薪養廉”的另一個前提就是必須“少其吏”。
《群書治要·劉廙政論》中闡述道:“知重其祿而不知所以少其吏者,則竭而不足”。知道增加官員俸祿但是不知道精簡官員的數量,就會使國家負擔過重,財力就會空虛不足,入不敷出。所以必須精簡人員,“使人當于事”。
《群書治要·袁子正書》也記載,明智的君主設立官位,都是使人和事相稱,不會讓人浮于事。人和事相稱,官吏數目減少,人民的數量就會增多,從事農業的人多了,物質基礎就豐厚了;另一方面官吏的數目減少了,即使提高官員的薪俸標準,但整體所需的薪俸數目相對而言卻是減少的,這樣就不至于給人民造成過重的負擔。
《群書治要·魏志》也說:撤除無事可干的職位,減省不急需的俸祿;停發不做事、白領俸祿之人的費用,撤并無事可做的官員。讓每一位官員一定有職責,有職責均需承擔事務;承擔事務一定要接受俸祿,用俸祿代替耕作。這是古代的常規,也是當今社會應該采取的原則。反之,如果不能精簡機構、減少官員的數量,由于職位很多,官員數目龐大,人浮于事,結果,官員的俸祿都很微薄,不足以維持自己及家人體面的生活,他們對自己的收入不滿意,就可能出現貪污受賄、與民爭利的現象。所以,只有精簡官員,使人當于事,俸祿充足,官員不必與民爭利,官員腐敗還會付出很大的代價,他們就會珍惜職位并廉潔奉公,從而走向一個良性的循環。
最后,提高官員的責任感和道德感,以“盡其力”。
《群書治要·劉廙政論》指出:“知少其吏,而不知所以盡其力者,則事繁而職闕。”知道增加官員的俸祿,也知道精簡職位,減少官吏,但是如何使官員竭盡全力地盡好本分,那么事情就會繁多而顯得職位短缺。所以在精簡機構、減少官員數目的基礎上,還要提高官員的責任感,使他們能夠竭忠盡力,負責高效地完成自己的工作,這樣才不至于顯得人手短缺。
在古人看來,“高薪”對于“養廉”是必要的。但是也同時看到“欲是深淵”,如果缺少道德教育,“高薪”不僅不會達到“養廉”的效果,還可能走向驕奢淫逸。《群書治要·文子》說:“生而貴者驕,生而富者奢。故富貴不以明道自鑒,而能無為非者寡矣。”所以,在“高薪”的基礎上,還必須加強對官員進行道德教育。因為雖然官員的數量減少了,但是如果官員的貪心很重,欲望沒有止境,不知道節省財力物力,那么百姓竭盡全力也無法供養做官之人,結果仍會為人民帶來沉重的負擔,也會為自身招致災禍。
所以要實現“高薪養廉”,既要做到精簡職位,還要對官員進行官德教育,使官員明白長久保持富貴的道理。“君子以儉德避難,不可榮以祿”(《周易》)、“位也者,立德之機也;勢也者,行義之杼也”(《群書治要·中論》)。這樣才能使官員做到凡事節約而不奢侈浪費,并能控制自己的欲望,把職位、權勢作為建立仁德、施行道義的工具,而不是驕奢淫逸的資本,從而避免身敗名裂乃至“富(貴)不過三代”的悲劇。
(作者系中央黨校教授、倫理學專業博士生導師——劉余莉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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